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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國稅營改增問題集:五大類63個問題

2024-11-14 03:49:55 來源:互聯網

湖北省營改增問題集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以來,為推動政策落地生效,湖北省國稅局根據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較為關注的營改增熱點問題,發(fā)布了《湖北省營改增政策執(zhí)行口徑》共五輯。隨著試點工作推進,我們重新梳理、歸集了政策口徑問題,匯總形成了《湖北省營改增問題集》,使之更有利于納稅遵從和稅收征管。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繳納增值稅的有關事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或解讀的,依照其規(guī)定或解讀執(zhí)行。《湖北省營改增政策執(zhí)行口徑》靠前至五輯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部廢止。稅屋提示:即"營改增"政策執(zhí)行口徑靠前輯(湖北國稅),湖北國稅再次詳解營改增實務中的42個問題,湖北營改增政策執(zhí)行口徑第三輯,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營改增政策執(zhí)行口徑第四輯,湖北省營改增政策執(zhí)行最新口徑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部廢止。)

靠前部分綜合規(guī)定

  【必看1】1.納稅人取得不征稅收入能否開具增值稅普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九條第十一款規(guī)定,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fā)生應稅銷售行為,可以使用增值稅稅控開票軟件開具編碼為“未發(fā)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稅率欄為“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已明確12項未發(fā)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分別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已申報繳納營業(yè)稅未開票補開票、代收印花稅、代收車船使用稅、融資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資產、資產重組涉及的不動產、資產重組涉及的土地使用權、代理進口免稅貨物貨款、有獎**獎金支付、不征稅自來水、建筑服務預收款。

  對于納稅人取得的其他不征稅收入,國家稅務總局未明確前,不得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

  第三只眼:之前湖北國稅有提到:營改增后個人所得稅手續(xù)費返還、財政返還款以及醫(yī)院、學校等單位原來使用地稅部門監(jiān)制的收據的,營改增后如何處理?回復是“可以開具零稅率的增值稅普通**?!钡诤髞砜偩?3號公告明確開具不征稅的**適用情形后,類似取得財政獎勵時,***部門再要**,還真不好再亂開具了。目前12個項目,如果從有需要的角度,那是遠遠不夠的,畢竟拿個票,不管什么率,心里總是踏實的,畢竟我們要用增值稅的規(guī)定來說服所得稅的稅前扣除,這不屬于一個部門管的事,不好辦啊。

  2.重開營業(yè)稅**如何執(zhí)行?

  營改增納稅人需要對營業(yè)稅**進行重開處理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經與省地稅局協商,現按如下口徑進行辦理:

  (1)營改增納稅人需要重開營業(yè)稅**的,應收回原營業(yè)稅**的所有聯次。

 ?。?)營改增納稅人憑營業(yè)稅**的所有聯次,向原地稅機關提請備案,由原地稅機關收繳**所有聯次并出具重開營業(yè)稅**證明。

 ?。?)營改增納稅人憑原地稅機關出具的重開營業(yè)稅**證明和繳納營業(yè)稅的完稅憑證。自行開具或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

  增值稅普通**使用“未發(fā)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編碼,稅率欄填寫“不征稅”,備注欄上注明“重開已繳納營業(yè)稅**,繳納的營業(yè)稅完稅憑證號碼為××××”字樣。

 ?。?)營改增納稅人重***中涉及退款或者補款的,應向原地稅機關申請退還或者補繳營業(yè)稅。

  第三只眼:總局2017年第11號公告: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前發(fā)生的營業(yè)稅涉稅業(yè)務,需要補***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湖北國稅的操作,有效的避免了有些納稅人利用國、地稅之間的監(jiān)管漏洞,多開具**的可能。注意上面的營業(yè)稅**,可不是地稅**標識,而是說營業(yè)稅對應的**,即增值稅普通**。至于最后涉及補退稅款,這一點地稅估計有優(yōu)先的處理了。

  【必看2】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異常增值稅扣除憑證處理操作規(guī)程(試行)>的通知》(稅總發(fā)〔2017〕46號)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經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相關規(guī)定的,可繼續(xù)申報抵扣。如何操作?

 ?。?)由購方主管國稅機關向銷方主管國稅機關發(fā)函,銷方主管國稅機關回復正常,或者確認銷方主管國稅機關收到函件后30天未回復的;

  (2)購銷雙方簽訂了紙質合同或者協議;

 ?。?)異常憑證上的價稅合計金額通過納稅人的銀行賬戶支付,并有銀行流水賬單證明;

 ?。?)納稅人倉庫有異常憑證上注明的貨物入庫,且貨物數量與**上注明的數量一致,該貨物與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有實際聯系;

 ?。?)有該貨物的運輸**。

  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允許納稅人暫行抵扣,并告知納稅人:后期發(fā)現該異常憑證屬于虛開的,將按現行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三只眼:湖北國稅的意見點贊,不然于銷售方與購買方之間的稅務機關的“對接”,受傷的往往是納稅人,因此湖北國稅提出的30天未回復的,仍認可抵扣,不失為為納稅人辦的一件實實在在的事兒。

  【必看3】4.納稅人將購買的服務或者貨物贈送給客戶,應該作進項稅額轉出還是視同銷售?

  納稅人將購買的服務或者貨物贈送給客戶的行為,若已抵扣進項稅額,應作視同銷售;若未抵扣進項稅額或已作視同銷售,可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第三只眼:已作視同,當然可以抵扣。但是未抵扣,分為取得專用**未抵扣和取得普通**未抵扣,甚至有未取得**未抵扣三種情形,難道不抵扣就是不作視同銷售的“堅強”理由?小編不是很理解,之前有天津等地也有這樣的理解,不過后來都廢止了,因為從算經濟賬的角度似乎是這樣最好,但從法定規(guī)則來看,還是存在不足普通適用的前提。

  5.關于混合銷售行為如何界定的問題?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對于混合銷售,按以下方法確定如何計稅:

 ?。?)該銷售行為必須是一項行為,這是與兼營行為相區(qū)別的標志。

 ?。?)按企業(yè)經營的主業(yè)確定。

  若企業(yè)在賬務上已經分開核算,以企業(yè)核算為準。

  第三只眼:湖北國稅的意見原則前提是符合36號的,但是總局只在2017年11號公告中放開了“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fā))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倍眹惙胖临~務上分開核算,這也是湖北國稅一直堅持的觀點,且多有地方這樣認同,小編認為,這樣混合銷售的強制意義就不大了,還是存在基本規(guī)定的“偏離”之處的理解。

  6.適用差額征稅政策的如何開具增值稅**?

  答:除委托地稅代征項目外,按照現行政策規(guī)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的,可以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開具一張正常稅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稅普通**;也可以按組成部分分別開具,扣除金額開具一張正常稅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稅普通**,扣除后的余額開具一張正常稅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

  第三只眼:營改增后“地稅機關繼續(xù)受理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申報繳稅和代開增值稅**業(yè)務。”

  對于差額開具**,主要有關聯的是“差額征稅”開具專用**的功能,這個湖北國稅沒有提,江西國稅有認為可以,不過現實中小編也贊同湖北國稅這兩種普通使用的情形。

  7.財稅〔2015〕73號、財稅〔2015〕78號等文件均規(guī)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不得為C級或D級。稅務機關評定的2016年度納稅信用等級結果于2017年4月公布,對2016年度被評定為C級、D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企業(yè)該從何時起取消退稅資格?

  從評定結果公布為C級或D級的次月起開始取消退稅資格。如經稅務機關復評后,納稅信用等級恢復為A級或B級的,可繼續(xù)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第二部分金融業(yè)

  8.證券公司取得的投資者證券賬戶資金存款利息屬于免稅收入還是不征稅收入?

  根據有利于納稅人原則,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證券交易賬戶并存入資金,證券公司將資金存入銀行并取得銀行支付的存款利息屬于不征稅收入。

  第三只眼:看來證券公司得到了“便宜”還不夠,還要得到不征增值稅的利益優(yōu)惠,真得到了,其實也未嘗不可,如果認為這是投資人的不征稅,結果投資人的東西由證券公司得到了,也算為利得,說得過去,只是要解釋為證券公司的服務收入的延伸,征稅,也可以說。

  9.典當公司的贖金收入如何繳稅?

  典當公司提供的典當服務屬于貸款服務,其收回的贖金超過發(fā)放當金的部分屬于利息收入,應當繳納增值稅。

  第三只眼:符合基本理解。

  10.集團公司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內部使用后產生的利息收入,能否按照統(tǒng)借統(tǒng)還業(yè)務免征增值稅?若不能免稅,該如何繳納增值稅?

  集團公司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內部使用后產生的利息收入不符合統(tǒng)借統(tǒng)還業(yè)務免征增值稅的條件,對產生的利息收入應該按照“貸款服務”征收增值稅。

  第三只眼:沒有統(tǒng)借、統(tǒng)還,只是內部流轉,且是不同增值稅納稅人之間的流轉,那也是貸款服務。要注意有沒有軋差結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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