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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6號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公告[全文廢止]

2024-11-04 02:35:17 來源:互聯(lián)網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公告[全文廢止]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6號 2018-04-27

  稅屋提示——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9號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的公告,本法規(guī)全文廢止。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納稅人辦稅的便利性,優(yōu)化稅收營商環(huán)境,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相關部署要求,廣東省國家稅務局依托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全面推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是把新辦納稅人法定義務辦理事項、首次領用**前須關聯(lián)辦理的多個業(yè)務事項整合歸并成為業(yè)務套餐。新辦納稅人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進行一次性申請后,稅務機關進行集中性處理、反饋及后續(xù)辦理,納稅人只需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攜帶所需資料前往辦稅服務廳核實后,即可領取稅務文書,完成相關涉稅事項辦理。

  二、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主要包含以下涉稅事項:實名辦稅信息采集、一照一碼信息采集、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網簽授權劃繳稅(費)款協(xié)議(延后實現(xiàn))、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最高開票限額(不超過十萬元)行政許可、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專用設備申請、**領用。

  三、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適用于之前未在稅務機關進行一照一碼信息采集的企業(yè)納稅人(個體工商戶暫不適用)。

  四、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實名信息采集和實名辦稅管理參照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稅收實名制管理相關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

  五、主管稅務機關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要求,按照納稅人生產經營規(guī)模、經營模式、行業(yè)特點、開具**特殊性等因素設置增值稅**最高開票限額和數(shù)量。

  六、新辦納稅人“套餐式”服務將新辦納稅人可能涉及的多個辦稅事項,整合成一個線上辦稅流程,將原先可能需填寫的多份申請表單,整合成一套電子化綜合申請表,有效減少納稅人填報資料份數(shù)和種類,壓縮辦稅周期,減少納稅人往返稅務機關次數(shù)。

  七、符合條件的廣東省納稅人可通過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www.etax-gd.gov.cn)進行在線辦理。

  八、納稅人可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或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www.gd-n-tax.gov.cn)查閱、下載辦稅指南,也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咨詢詳情。

  九、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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