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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財稅[2014]14號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2014年靠前批具備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的通知

2024-11-14 15:40:21 來源:互聯網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公布2014年靠前批具備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的通知

魯財稅[2014]14號 2014-05-28

各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3號)規(guī)定,經省財政廳、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共同審核確認,濟南大學教育發(fā)展基金會等12個單位具備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見附件)。

  主管稅務機關應對非營利組織報送的有關備案資料及納稅申報表進行審查,對當年符合《企業(yè)所得稅法》及《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有關規(guī)定免稅條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業(yè)所得稅;當年不符合免稅條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業(yè)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在政策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現非營利組織不再具備本通知規(guī)定的免稅條件,應及時報告省級財政和相應的稅務部門,并按規(guī)定對其復核。

  非營利組織應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稅優(yōu)惠的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附件:

具備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

序號

單 位

免稅期限

1

濟南大學教育發(fā)展基金會

2013-2017年度

2

聊城大學教育發(fā)展基金會

2014-2018年度

3

山東省友芳公益基金會

2013-2017年度

4

山東省南山老齡事業(yè)發(fā)展基金會

2013-2017年度

5

山東泛海公益基金會

2014-2018年度

6

山東省食品工業(yè)協會

2014-2018年度

7

山東省農藥工業(yè)協會

2014-2018年度

8

山東孔孟文化研究交流中心

2014-2018年度

9

山東公路學會

2013-2017年度

10

山東省電力工程企業(yè)協會

2013-2017年度

11

山東省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促進會

2013-2017年度

12

山東省魯菜發(fā)展研究中心

2013-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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