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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建市函[2016]1113號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調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

2024-11-14 06:23:13 來源:互聯(lián)網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調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通知

粵建市函[2016]1113號 2016-04-25

  稅屋提示——依據建辦標函[2019]193號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重新調整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增值稅稅率的通知,本規(guī)定中的工程造價計價依據中增值稅稅率由10%調整為9%。

  2016年5月1日起,廣東省行政區(qū)域內執(zhí)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和《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0)》各專業(yè)綜合定額、《廣東省施工機械臺班定額(2010)》、《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繕工程綜合定額(2012)》、《廣東省建筑節(jié)能綜合定額(2014)》、《廣東省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額(2014)》、《廣東省城市環(huán)境衛(wèi)生作業(yè)綜合定額(2013)》、《廣東省城市綠地常規(guī)養(yǎng)護工程估價指標(2006)》的建設工程項目。

  二、營改增后工程造價的計算

  營改增后,建設工程各項工程計價活動,均應遵循增值稅“價稅分離”的原則,工程造價按以下公式計算:

  工程造價=稅前工程造價×(1+增值稅稅率)

  式中:稅前工程造價,為不包含進項稅額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企業(yè)管理費、利潤和規(guī)費之和;建筑業(yè)增值稅稅率為11%。

  三、費用項目組成內容調整

  營改增后,建筑安裝工程項目費用組成作以下適應性調整,其他與現(xiàn)行定額的內容一致。

  (一)企業(yè)管理費中的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改列入人工費。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費附加暫列入企業(yè)管理費。

  (三)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的稅金是指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四、現(xiàn)行計價依據調整

  (一)人工單價。按現(xiàn)行定額中的編制期基價計算定額人工費,各時期的人工單價按各地市造價管理機構發(fā)布的動態(tài)人工單價計入工程造價。

  (二)材料價格??鄢F(xiàn)行定額中材料價格包含的材料原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采購及保管費等進項稅額。經測算,現(xiàn)行定額中材料價格按表1進行調整。

  除稅材料價格=材料價格/(1+綜合折稅率)

各類材料綜合折稅率 表1

序號材料名稱綜合折稅率
1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來水、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xù)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2.92%
2人工種植和天然生長的各種植物(喬木、灌木、苗木和花卉、草、竹、藻類植物,及棕櫚衣、樹枝、樹葉、樹皮、藤條、麥秸、稻草、天然樹脂、天然橡膠等);
煤炭、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
12.63%
3序號1和序號2以外的材料、設備。16.52%
4其他材料費(定額以“元”為單位)。0

  (三)施工機具臺班單價??鄢F(xiàn)行定額中施工機具臺班單價包含的進項稅額,除稅機械臺班單價各構成項目費用按照《廣東省施工機械臺班定額(2010)》結合表2按下式進行調整:

  除稅機械臺班單價=∑[機械臺班費用構成項目金額/(1+稅率)]

  除稅儀器儀表臺班單價=(儀器儀表攤銷費+維修費)/(1+綜合折稅率)

  儀器儀表綜合折稅率按16.32%計算。

各類機械單價構成項目適用稅率 表2

序號費用構成項目調整方法及適用稅率稅率
1靠前類費用
1.1折舊費以購進貨物適用的稅率扣稅。17%
1.2大修費以接受修理修配勞務適用的稅率扣稅。17%
1.3經常修理費以接受修理修配勞務適用的稅率扣稅。17%
1.4安拆費及場外運輸費按自行安拆運輸考慮,一般不予扣稅。0
2第二類費用
2.1人工費不予扣稅。0
2.2燃料動力費以購進貨物適用的相應稅率或征收率扣稅。17%
3車船稅費稅收費率,不予扣稅。0
4其他費用定額以元為單位,以購進貨物適用的稅率扣稅。0
5停滯費以接受服務的稅率扣稅。6%

  (四)企業(yè)管理費??鄢F(xiàn)行定額企業(yè)管理費組成內容包含的進項稅額。經測算,現(xiàn)行定額中企業(yè)管理費按下式調整:

  除稅管理費率=定額管理費率×綜合調整系數(shù)

  以人工費、機械費之和為計費基礎的,綜合調整系數(shù)為 1.14;

  以人工費為計費基礎的,綜合調整系數(shù)為1.09。

  (五)措施項目費。

  1.以定額子目計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和其他措施項目費用調整方法同上述(一)至(四)規(guī)則。

  2.以費率計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結合內含的進項稅額與計費基數(shù)的變化,按下式調整:

  除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定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綜合調整系數(shù)。

  以分部分項費用為計費基礎的,綜合調整系數(shù)為1.22;

  以人工費為計費基礎的,綜合調整系數(shù)為1.09。

  3.以費率、“元”計算的其他措施項目,不作調整。

  (六)其他項目

  1.招標文件中列出的暫列金額、專業(yè)工程暫估價、材料暫估價以不含稅價格列出。

  2.計日工和以費率計算的其他項目費用,不作調整。

  (七)利潤及規(guī)費,不作調整。

  (八)稅金改為增值稅銷項稅額,銷項稅額=稅前工程造價×增值稅稅率。

  (九)定額總說明、章說明和附注等內容中以系數(shù)、“元”、“%”計算的費用或增減值,不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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