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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及所需材料

2024-07-10 09:39:06 來源:互聯網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服務指南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zhí)崛∽》抗e金。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yè)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xù)下崗、失業(yè)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zhí)崛÷毠ぷ》抗e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

11.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經辦網點審核并辦理提取轉賬業(yè)務(不超過3個工作日)。

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需要提交的資料:職工符合規(guī)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提取申請人廣州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yè)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銀行儲蓄卡復印件、相應證明材料(詳見下文)復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對)。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另需提供兩位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無需再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托書》;由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及公證書原件。

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

①購買一手樓的(申請日期不超過自支付最后一筆房款之日起兩年),提供經市(或區(qū))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監(jiān)證登記的購房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發(fā)票。

②購買二手樓的(自取得契稅完稅證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

③購買征地補償增大住房面積的(自取得購買增大面積發(fā)票之日起兩年內),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fā)票。

④購買拍賣房的,手續(xù)同“②非按揭購買二手樓”。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購房發(fā)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稅完稅證)。

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zhèn)(鄉(xiāng))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zhèn)(鄉(xiāng))以上規(guī)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筑材料發(fā)票或收據。

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zhèn)(鄉(xiāng))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筑材料發(fā)票或收據。

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zhèn)(鄉(xiāng))以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或具備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費用發(fā)票或收據。

6、租房提取的(房屋租賃合同需在合同有效期內經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且在合同登記備案之日起半年內提出首次提取申請,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最長間隔不能超過一年),提供經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fā)票(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發(fā)票)、房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限在廣州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只限本人提?。?。

職工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把提取資料交經辦網點審核并簽署《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承諾書》承諾租房行為的真實性。此外,由于核查提取行為的真實性需要一定時間,請需要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所租房屋所在地的行政區(qū)域提前10個工作日把相關租房資料送交對應行政區(qū)域的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辦事處或管理部工作人員上門核實后即可辦理轉賬提取。

7.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提供離、退休證(若無離、退休證,而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不提供)。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市級以上醫(yī)院證明(醫(yī)院無法證明職工傷殘程度的,可提供廣州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開立的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9.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戶口遷出或已遷入當地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簽證、護照。

11.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2.失業(yè)(或下崗)的,需提供失業(yè)(或勞動就業(yè))手冊或個人繳交社保清單,男性要求45(含45歲)以上,女性要求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xù)失業(yè)(或下崗)12個月以上。

1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zhí)崛〉?,需提供死亡職工的死亡證明或已注銷的戶口證明、遺產繼承公證書或生效的遺產糾紛法律文書復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查,須明確涉及住房公積金分配)、繼承人身份證。

14.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以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自住為提取條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以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為提取條件的,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請(2010年7月后在我中心新系統(tǒng)中辦理過提取手續(xù)的)時,只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身份證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不需要上述材料復印件(如果二次提取需變更提取信息的,提供變更后的資料的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供原件用于核對)。以租房自住為提取條件的,每次提取都需要提供提取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為提取條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辦理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情形提取的,配偶可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房屋產權人的配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上沒有名字)首次(2010年7月后在我中心新系統(tǒng)中第一次申請?zhí)崛。┺k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業(yè)務時,除攜帶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還要求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同前往經辦網點辦理;

房屋產權人的配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上沒有名字)二次辦理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時,除攜帶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原件。

集中封存戶中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個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誤的,除提供上述相應資料外,還需提供曾是原單位職工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下任意一項: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勞動部門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社保部門出具標示單位名稱的證明、街道或者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辦理定期自動轉賬的條件:1.廣州市內純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購房;2.符合提取條件的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時到場,并簽訂《定期轉賬提取住房公積金協議書》。

辦理定期自動轉賬需提供的資料同職工首次(2010年7月后在我中心新系統(tǒng)中第一次申請?zhí)崛。┥暾執(zhí)崛峁┑馁Y料,如職工已辦理過首次提取,申請將提取方式由“個人儲蓄提取”變更為“約定提取”的,只需提供所有資料的原件用于核對。

提取業(yè)務辦理場所:中心各辦事處、管理部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yè)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yè)務經辦網點(集中封存戶中職工提取需到中心辦事處、管理部辦理)。

定期自動轉賬辦理場所:建行、中行、工行、廣州銀行、農業(yè)銀行貸款的,分別在原辦理貸款的銀行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其他銀行貸款的,在中心各辦事處、管理部辦理。

注:本次更新時間為2013年1月10日,之后有內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為準。服務指南未涉及的業(yè)務和特殊情況,請按照前臺人員的業(yè)務指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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